学习资料:禁用词、规范用语,三思而后言!
来源:新华社 | 作者:cyjjfz | 发布时间: 2025-06-03 | 4364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
96、公开报道不要使用“伊斯兰原教旨主义”“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”等说法,可用“宗教激进主义(激进派、激进组织)”替代。如回避不了而必须使用时,可使用“伊斯兰激进组织(成员)”,但不要用“激进伊斯兰组织(成员)”。 97、在涉及阿拉伯和中东等的报道中,不要使用“十字军(东征)”等说法。 98、对国际战争中双方战斗人员死亡的报道,不使用“击毙”“被击毙”等词汇,也不使用“牺牲”等词汇,可使用“打死”等词汇。 99、不要将哈马斯称为恐怖组织或极端组织。 100、一般情况下不使用“前苏联",而使用“苏联”。 101、应使用“乌克兰东部民间武装”不使用“乌克兰亲俄武装”“乌克兰民兵武装”“乌克兰分裂分子”等。 102、不使用“一带一路”战略的提法,而使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。

 


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促进会 本站(www.scindustry.org)内容未经许可 禁止使用 网站声明
业务指导单位: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
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IE8.0以上的浏览器浏览   蜀ICP备1402969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