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目标
提出到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预期目标,包括但不限于: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XX%、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XX%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XX%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XX%、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XX%、创建节能降碳标杆企业XX家、打造节能降碳示范项目XX个。(建议与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、相关指标紧密衔接)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建立技术改造企业名单。
1.对本地区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开展摸底调查,梳理形成能效清单目录............
2.对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及以上的企业,组织申报省级节能降碳标杆企业、能效“领跑者”..............
3.对本地石化、化工、建材、钢铁、有色、造纸、电力、航空等八大大行业的企业进行2021年碳排放核算摸底,并提供可供核查的碳排放核算计算参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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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制定技术改造工作方案。
包括市(州)总体工作方案和改造升级企业具体工作方案...............
(三)组织企业实施改造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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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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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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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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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保障措施。
围绕财政金融、监督管理、政策宣传等方面加强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保障力度。